2007年07月31日16:23起源:重慶晨報吳志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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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報訊(記者封璟練習生廖虹)昨天,年夜二先生小尹在沙區警方的輔助下,他順遂拿回瞭被拘留收禁金。
不久前,21歲的小尹從報紙上看到沙區楊公橋某賓館的KTV文娛會所要招辦事員,月薪1200元,包吃住。
賓館人事部擔任人招待他後,要其交500元,稱“這是職位義務金、規律義務金和禮服的總所需支出,走的時辰這筆押金可退回”。
7月25日,小尹再次離開賓館,有關擔任人楊某則攤瞭牌,要他做馬仔,相助看場子,要麼就是夜陪富婆或許陪主人吸K粉。
小尹生氣不已,同賓館磋商,其擔任人葉某說,“你把協定還回來,還你一兩百塊就是瞭。”可當小尹找到楊某要錢時,卻遭到謝絕。
昨天,在童傢橋派出所平易近警、協勤和記者的陪伴下,小尹離開賓館,憑復印的協定作證據,要回瞭500元押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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